关于印发《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11 浏览次数:5028
颍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文件
阜州文明委﹝2019﹞1号 签发人:刘峰
关于印发《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为全区人民群众营造洁净、祥和、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将《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颍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颍州区“接你回家”系列活动:
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活动工作实施方案
春节即将来临,为营造整洁有序的城乡环境,让全区人民在欢乐喜庆、健康向上、文明祥和的氛围中欢度春节,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区文明委研究决定:在春节期间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文明创建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抓好环境卫生、市容管理、交通秩序、文化宣传等创建常态、长效工作,切实增强广大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现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工作任务
(一)市容管理。
1.开展城区洗车点专项整治行动,禁止店外洗车,杜绝污水横流。
2.开展商业区周边市容提升整治工作,重点做好万达广场、大润发等城乡集镇大型商超周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的整治。
3.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周边市容管控工作,做好学校、医院、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公园广场及各类大型公共基础设施周边的市容市貌工作的管控,重点整治乱停乱放、乱扯乱挂、流动摊点等行为。
4.进一步落实沿街门面“门前三包”工作,做到店内经营,门前无乱停乱放、乱贴乱画,车辆停放有序。
5.加大对非法小广告及乱贴乱画的打击力度,高标准清理覆盖“牛皮癣”。
6.加大对早餐和夜市摊点整治,重点整治主次干道两侧早晚餐点,严禁超批准区域和超时段经营。
(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二)环境卫生。
1.全面做好城乡主次干道、村庄道路、街巷、公共场所(含绿化带)的保洁工作,加大日常保洁频次。
2.整治经营户装修不设围挡,垃圾随处乱倒。
3.整治小吃摊点占道经营、油污随意倾倒。
4.整治工地施工污染导致扬尘。
5.禁烧垃圾、枯叶、秸秆和填埋垃圾。
6.整治村庄内外生活垃圾乱堆放。
7.整治沟河塘漂浮物,养殖污水直排水体。
8.规范垃圾桶摆放,全面清洗擦净垃圾桶、垃圾运输车辆。(牵头单位: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三)禁燃禁放工作。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活动,城区街道及程集镇、袁集镇、三十里铺、王店镇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全面取缔辖区大盘香加工作坊(其他乡镇街道可参照执行)。全面开展春节、元宵节等重点时段的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宣传行动,消除违规燃放隐患,严查违规燃放行为。(牵头单位:区环保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委宣传部、区安监局、区公安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四)物业管理工作。
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督查力度,督促各物业公司在春节前后开展环境卫生死角死面集中整治和基础设施损毁修复大排查,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清运。进一步加强小区划线停车工作,规范小区内各类车辆有序线内停放。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工作,有效防止各类侵财案件的发生。配合所在办事处和社区开展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对各类消防设施、特种设备进行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利用彩灯、花篮等多种形式,在小区内营造节日氛围。
要对无正规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或开放式小区加强管理,属地社区要全面介入进行管理,指导尽快成立物业管理机构,确保小区内生活垃圾清运及时、环境秩序良好、基础设施无明显损坏等。物业管理公司、各社区要加强对住宅小区违章建筑的管控力度,发现违章建筑要及时进行劝导制止,并上报属地党委政府和城管中队。物业管理部门要开展2018年度文明小区及优秀物业公司的评选活动,并进行宣传表彰。(牵头单位:区住保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城区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五)集贸市场管理。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各类集贸市场的管理,加强对各类食品的检测检查执法力度,防止过期变质等卫生不达标的食品流入市场??钩窍缗┟呈谐 巴律嗤贰本危乇鹗羌呈谐≈鼙吡鞫?、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环境卫生的集中整治,切实做到市场干净整洁、秩序良好、礼貌待客、文明经营。(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六)交通秩序管理。
持续加大城乡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力度,加大取缔骑路逢集现象,重点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机、非车辆及行人不各行其道、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对违停车辆的拖车、贴条力度,确保各主次干道畅通、车辆停放有序。针对春节期间返乡人员增多、车流量增大的情况,研究制定方案,探索实施增加临时停车位,有条件开放的全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各中小学校),要在门口显著设置“免费停车”标识标志,公开免费开放使用时间,并明确专人管理,确保人、车、物安全,车辆停放有序。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城乡公共交通运输车辆、车站的管理,加大对非法营运现象的整治及打击,确保春节期间全区交通运输安全平稳。(牵头单位:交警一大队、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分局、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七)机关单位和窗口服务行业。
全区各机关事业单位每周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办公秩序、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集中整治活动,做到秩序井然、工作场所窗明几净,并加强各单位节日文化活动的开展和节日氛围的营造。春节期间返乡办事的群众增多,各窗口单位尤其是各级便民服务中心和行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合理延长工作时间,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塑造良好形象,工作人员要服务规范、用语文明。同时可利用多种形式,在大厅宣传展示颍州的巨大发展变化,吸引群众返乡创业、就业。(牵头单位:区直工委、区总工会、区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八)志愿服务活动。
各单位、各部门、各行业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引,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以扶老助残、文体娱乐、环境秩序、平安健康为重点,在春节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区上下营造欢乐、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区文明办组织开展慰问道德模范活动。区妇联组织志愿者对空巢老人、特困家庭、残疾人和留守儿童提供生活和精神慰藉等志愿服务活动。团区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卫生保洁、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2019年春节“接你回家”系列活动。区直机关工委组织区直机关单位志愿者,按照前期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的分工要求,深入各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开展交通劝导、保洁、文明新风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各单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所需工具、标识等自备,原则上每周开展活动不少于两次。(牵头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直机关工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九)大力推动移风易俗。
春节前后是农村儿女婚嫁的重要节点。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区文明委《关于开展“推动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文明乡风”工作实施方案》(阜州文明委〔2017〕14号)的要求,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以村级红白理事会等“四会”为依托,加强教育引导,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党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阜阳市党和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规定(试行)》的规定,反对和抵制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在全区倡导婚丧嫁娶等事宜车队不超过6辆,招待宾客不超过100人(按10人一桌共10桌),随礼乡镇不超过100元,城区不超过200元,提倡剃头、入伍、建房、搬迁等事宜不再进行操办。倡导勤劳节俭美德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引导城乡群众文明过节、节俭过节。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文明出行、文明上网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文广新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十)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
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广泛组织开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通过开展联欢会、茶话会、送春联、慰问困难群众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文明新风,让健康、高尚、文明的文化活动占领基层文化阵地,让人民群众在参与过程中陶冶情操,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努力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区文化部门牵头加大对基层低俗文化演出、娱乐场所和黑网吧的整治力度,强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在基层的落实,抵御有害思想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侵蚀,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向善向上的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区文广新体局、区文联,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十一)做好春节期间雨雪恶劣天气应急预案。
完善制定《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雨雪恶劣天气防范保障实施方案》,同时指导督促各环卫外包公司提前制定应急预案,将冰冻雨雪天气除雪设施设备准备齐全。(牵头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
二、活动步骤
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活动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2月23日,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月10日-2019年1月14日)
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和各自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做好相关活动的前期准备。
第二阶段:集中实施阶段。(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20日)
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开展好相关活动,多个牵头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各牵头单位要做好本部门的日常督查考核。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2019年2月21日-2019年2月24日)
活动结束后,各单位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并于2月24日前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书面报送区文明办,区文明办将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汇总上报区文明委,经区文明委批准后进行表彰。
三、相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统筹城乡文明创建,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和各自行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或考核奖罚细则,并于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区文明办,方案或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切实可行、可操作性强。有多个牵头单位的工作,各牵头单位要加强协调沟通,切实把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
2、强化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报道,大力褒扬先进典型,曝光各种不文明现象。
3、加大督查考核。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文明办、区城管执法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并将结果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区,做到奖罚分明。同时区直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职责任务自行组织本单位的创建督查工作。
附: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颍州区2019年春节期间文明创建专项
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 峰(区委副书记)
副组长:高 超(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杜 刚(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继海(区政办主任)
姚 杰(区委办副主任、机要局局长)
朱 磊(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田世平(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社局局长)
郝亚东(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非公工委书记)
许建华(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谭学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孔祥军(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联主席)
姚启志(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牛永军(区文广新体局局长)
胡仁义(区住建局局长)
张继宣(区住保局局长)
曾继红(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白 莽(区教育局局长)
朱亚飞(区商务局局长)
张圣玉(区安监局局长)
李 军(区环保局局长)
殷 峰(区公安分局政委)
张辛峰(市交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
韩少忠(区民政局局长)
徐亚军(区直机关工委书记)
朱海利(团区委书记)
杨学义(区交通分局局长)
张 彪(区总工会主席)
王 惠(区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宋学善(清河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 允(颍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曾 亮(文峰办事党工委书记)
赵 镇(鼓楼办事处主任)
曹新扬(西湖景区街道党工委书记)
徐 立(三十里铺镇党委书记)
应 坤(王店镇党委书记)
陈 雷(程集镇党委书记)
梁 峰(三合镇党委书记)
李俊山(西湖镇党委书记)
戴士军(马寨乡党委书记)
张志业(九龙镇党委书记)
陈祥军(三塔集镇党委书记)
张 斌(袁集镇党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文明办,办公室主任由谭学诗(兼),办公室副主任由姚启志(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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