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禁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发布日期:2018-01-20 浏览次数:754
环境就是民生,蓝天就是幸福
广大市民朋友们:
每逢传统节日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硫化物和炮皮碎屑,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 ?
根据《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禁燃区域内禁止燃放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为响应市政府规定,请大家自觉做到:
1.以身作则,带头遵守《阜阳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在市规定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市规定范围之外尽量不放烟花爆竹。
2.善意提醒,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3.崇尚科学,告别陋习,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用健康、文明的方式庆祝传统节日,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4.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爱护环境,文明过节。希望大家的努力,能在新的一年里,让颍州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人民更幸福!
衷心感谢市民朋友们对禁燃规定的理解和支持,祝愿大家新春快乐,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万事如意!
颍州区委宣传部 区文明办 区直工委 区环保局
2018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