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信息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2267
5月22日,区文明创建第十三督查组组长、区人大副主任张海涛主持召开了文明创建督查工作会议。三合镇及及4个涉创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区经信委、区财政局的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
议。
会上,大家共同学习了《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颍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颍州区2018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颍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文件。
区人大副主任张海涛对文明创建督导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抓创建。按照《颍州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颍州区创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解》等文件要求,5个涉创单位要认真完成任务清单,履职尽责 加强业务指导,做到创建效果好。
二是强化宣传抓创建。各单位要强化文明创建宣传氛围,运用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制作等多种形式宣传文明创建工作,干部群众要全部参与,提高干部群众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满意率。
三是加强保障抓创建。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加大财政投入,认真开展考评,推进工作落实,建立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
四是对标达标抓创建。各单位要精细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各项内容,精准落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各项要求,一条不漏、一招不让抓落实。强化指标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重日常抓经常、强基层打基础,力争年度测评取得高分。